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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甲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0950088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- 商品名称:清开灵颗粒
- 规格:10克×10袋
- 生产企业: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
- 通用名称:清开灵颗粒
- 有效期:
-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0950088
- 适应症/功能主治:清热解毒,镇静安神。用于外感风热时毒、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、烦躁不安、咽喉肿痛、舌质红绛、苔黄、脉数;上呼吸道感染,病毒性感冒,急性扁桃体炎,急性咽炎,急性气管炎,高热等症属上述证候者。
- 用法用量:口服,一次3-6g,一日2-3次,儿童酌减或遵医嘱。
- 不良反应:尚不明确。
- 温馨提示: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