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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甲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5021065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- 商品名称:【河丰药业】鼻炎宁颗粒(10袋装)
- 规格:15克×10袋
- 生产企业: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- 通用名称:鼻炎宁颗粒
- 有效期:
-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5021065
- 适应症/功能主治:清湿热,通鼻窍,疏肝气,健脾胃。用于慢性鼻炎,慢性副鼻窦炎,过敏性鼻炎,亦可用于急性传染性肝炎,慢性肝炎,迁延性肝炎。
- 用法用量:开水冲服。一次15克,一日2~3次。
- 不良反应:尚不明确。
- 温馨提示: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