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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1023693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- 商品名称:【宏业】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(50粒)
- 规格:75毫克×50粒
- 生产企业:丹东宏业制药有限公司
- 通用名称: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(先锋四号)
- 有效期:
-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1023693
- 适应症/功能主治: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、链球菌、肺炎球菌、大肠杆菌等的感染
- 用法用量:
- 不良反应:1.恶心、呕吐、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。 2.皮疹、药物热等过敏反应。少见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。 3.头晕、复试、耳鸣、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。 4.应用本品期间偶有出现肾损害。 5.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、Coombs试验阳性。溶血性贫血罕见,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。 6.甲氧苄啶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,可出现白细胞减少,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。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,及时停药可恢复,也可加用叶酸制剂
- 温馨提示: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