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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甲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z41021129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- 商品名称:健儿消食口服液(贝瓦)
- 规格:10支
- 生产企业: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
- 通用名称:健儿消食口服液(贝瓦)
- 有效期:
- 批准文号:z41021129
- 适应症/功能主治:健脾益胃、理气消食。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,脘胀腹胀,手足心热,自汗乏力,大便不调,以至厌食、恶食。
- 用法用量:口服,3岁以内一次5~10毫升,3岁以上一次10~20毫升;一日2次,用时摇匀。
- 不良反应:尚不明确。
- 温馨提示: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