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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甲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0930002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- 商品名称:【扬子江】胃苏颗粒(9袋装)
- 规格:15克×9袋
- 生产企业: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- 通用名称:胃苏颗粒
- 有效期:
- 剂型:颗粒剂(冲剂)
-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0930002
- 适应症/功能主治:理气消胀,和胃止痛。主治气滞型胃脘痛,症见胃脘胀痛,窜及两胁,得嗳气或矢气则舒,情绪郁怒则发作加重。胸闷食少,排便不畅,舌苔薄白,脉弦等。用于慢性胃炎及消化性溃疡见上述证候者。
- 用法用量:口服,一次15g,一日3次。15天为一个疗程,可服1~3个疗程或遵医嘱。
- 不良反应:偶有口干,嘈杂。
- 温馨提示: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