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关推荐
该商品为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42020384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- 商品名称:卡托普利片
- 规格:25毫克×100片
- 生产企业: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- 通用名称:卡托普利片
- 有效期:
- 剂型:片剂
-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42020384
- 适应症/功能主治: 1.高血压。2.心力衰竭。
- 用法用量: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。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,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,按疗效而予以调整。 1.成人常用量: (1) 高血压:口服一次12.5mg,每日2~3次,按需要1~2周内增至50mg,每日2~3次,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。 (2)心力衰竭:开始一次口服12.5mg,每日2~3次,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,每日2~3次,若需进一步加量,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;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,处于低钠/低血容量,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,初始剂量宜用6.25mg,每日3次,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
- 不良反应: 1.较常见的有:(1)皮疹,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,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,呈斑丘疹或荨麻疹,减量、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,7%~10%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。 (2)心悸,心动过速,胸痛。 (3)咳嗽。 (4)味觉迟钝。 2.较少见的有:(1)蛋白尿,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,其中1/4出现肾病综合症,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,疗程不受影响。 (2)眩晕、头痛、昏厥。由低血压引起,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。 (3)血管性水肿,见于面部及四肢,也可引起舌、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,应子警惕。 (4)
- 温馨提示: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