卤米松乳膏10克:5毫克×1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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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通用名
卤米松乳膏
- 批准文号
注册证号HC20150050
- 品牌
- 剂型
软膏剂
- 包装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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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注册证号HC20150050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- 商品名称:卤米松乳膏
- 规格:10克:5毫克×1支
- 生产企业:澳美制药厂
- 通用名称:卤米松乳膏
- 有效期:
- 剂型:软膏剂
- 批准文号:注册证号HC20150050
- 适应症/功能主治: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。如脂溢性皮炎、接触性皮炎、异位性皮炎、局限性神经性皮炎、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。
- 用法用量:以薄层涂于患处,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,并缓和地摩擦;如有需要,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,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。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,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。对于慢性皮肤疾患(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),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,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,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。
- 不良反应: 偶发: 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,如烧灼感、瘙痒。 罕见: 皮肤干燥、红斑、皮肤萎缩、毛囊炎、痤疮或脓 ,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,应终止治疗。 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: 接触性过敏、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。此外,尤其在长期使用,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,或用于例如面部、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,可能发生萎缩纹、萎缩性变化、出血、口周皮炎或玫瑰痤疮样皮炎、毛细血管扩张、紫癜、或激素性痤疮。当大面积外用或使用密封性包扎(尤其用于新生儿或幼儿)时,皮质类固醇进入血液循环能产生全身性
- 温馨提示: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