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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甲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83939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- 商品名称:盐酸特比萘芬凝胶
- 规格:15克×1盒
- 生产企业: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
- 通用名称:盐酸特比萘芬凝胶
- 有效期:
- 剂型:软膏剂
-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83939
- 适应症/功能主治: 用于手癣、足癣、股癣、体癣、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。
- 用法用量: 局部外用。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,每日2次。体股癣连续使用2-4周,手足癣、花斑癣连续用药4-6周。
- 不良反应:少数患者可有一过性烧灼感和刺激感、干燥等局部刺激反应。偶见红斑、瘙痒等过敏反应。
- 温馨提示: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