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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20044694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- 商品名称:格列齐特缓释片(达美康)
- 规格: 30mg*30s
- 生产企业:施维雅(天津)制药有限公司
- 通用名称:格列齐特缓释片
- 有效期:36个月
- 剂型:片剂
- 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20044694
- 适应症/功能主治:用于单用饮食控制、运动疗法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。
- 用法用量:1.口服 仅用于成年人。与所有的降血糖药一样,剂量应依每个病人的情况进行调节。在短暂性血糖控制紊乱的病例中,对于血糖水平可以通过饮食控制达到正常水平的病人,服用本药很短的时间即足够达到治疗目的。 2.病人年龄低于65岁: (1)初始剂量:推荐的初始剂量是每天1片。 (2)增加剂量:一般根据患者血糖代谢情况,每次1片来增加剂量。每次增加剂量之间应间隔至少14天。 (3)维持治疗:剂量每天1-3片,特殊的病例用到每天4片。标准剂量是每天2片,分2次服用。 5.高危患者:年龄超过65岁的患者:开始治疗
- 不良反应:1.低血糖。 2.胃肠道紊乱,包括恶心、消化不良、腹泻和便秘都有过报道;如果用餐时服用达美康或剂量分次服用,可以避免或减轻以上症状。 3.以下为曾有的较少报导的不良反应: (1)粘膜和皮肤反应:皮疹、瘙痒症、风疹、斑丘疹; (2)血液疾病:贫血、白血球减少症、血小板减少症; (3)肝酶水平增高(ASAT,ALAT,碱性磷酸酯酶)、肝炎(罕见)。 4.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,停止服用本药。一般而言,这些症状在治疗停止后均会消失。
- 温馨提示: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