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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113127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- 商品名称:利巴韦林颗粒(18袋装)
- 规格:50毫克×18袋
- 生产企业: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- 通用名称:利巴韦林颗粒
- 有效期:
-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113127
- 适应症/功能主治:该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,皮肤疱疹病毒感染。
- 用法用量:该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。 1、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:成人一次0.15g,一日3次,连用7天,儿童剂量10-15mg/kg/日,分3次服用,应用3天。 2、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:成人一次0.3g,一日3~4次,连用7天。
- 不良反应:可见食欲减退,胃部不适,呕吐,轻度腹泻,便秘等胃道反应;偶有头晕、睡眠差等反应,并可导致红、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。
- 温馨提示: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