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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甲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5021282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- 商品名称:【裕民制药】小儿咳喘灵口服液(6支装)
- 规格:10毫升×6支
- 生产企业:桂林裕民制药有限公司
- 通用名称:小儿咳喘灵口服液
- 有效期:
-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5021282
- 适应症/功能主治: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- 用法用量:口服,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;三—四岁一次7.5毫升,五—七岁一次10毫升,一日3-4次。
- 不良反应:尚不明确
- 温馨提示: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。